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补办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5-31 动态浏览次数:972


事项名称: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事项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第十二条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申报类型: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2001年及以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遗失补办;

2、放弃升学补办;

3、延迟毕业补办;

4、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5、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办结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1. 遗失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3)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2. 放弃升学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或放弃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3. 延迟毕业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学校介绍信(需提供报到证编号)。

4. 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结业报到证原件。

5. 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学校介绍信。

注意事项:1.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需盖学校公章和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 2002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2002年之前的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相关表格: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是否收费:不收费

实施主体: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91-87091606

监督电话:0591-87091465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