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理介绍
发布时间:2013-12-13 动态浏览次数:439

 

项目名称: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申报审批

办理依据:《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2〕93号)

办理条件:

1.专利申请资助对象

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的地址在本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2.专利申请资助范围

(1)通过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国际申请国际阶段。

(3)向外国(地区)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获得授权,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须事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并获准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
   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如果是在同一国家,在先申请已享受专利申请资助的,不再资助其在后申请。

3.专利申请资助种类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

(2)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

   职务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

   非职务申请每件资助2500元。

   已获国家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3)外国(地区)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5000元;

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